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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互毁苗木

在文教镇土地管理所主持以及坡柳村负责人见证下,文明、福山两经济社负责人达成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解书》,10月9日文昌市国土局盖章予以确认并备案。原本以为事情到此圆满解决,没料想,2009年7月15日下午2时50分许,文明村村牌以及部分公共设施又被福山村民毁坏。

  记者了解到,文教派出所受理此案并介入调查和处理。2010年12月21日文昌市法院受理了文明村的诉讼,并交由文教法庭开庭审理,但因2011年下半年福山村民又提起诉讼,以至案件审理中途搁浅,至今尚未开庭。

  文昌市法院判决国土所调解无效

  福山经济社负责人陈玉农在记者采访时说了他们起诉的原因。陈玉农说,《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解书》是无效的,因为调解内容显然对福山村民不公,它是坡柳村原书记梁某事先拿着空白的《调解书》让福山村负责人签名、借走福山村公章后在空白《调解书》上填写好内容,然后加盖公章的情形下产生的。土地调解之事涉及全体村民利益,但调解一事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和通过,事后也未得到村民会议追认,因此无效。2011年下半年170余名福山村民联名诉至文昌市法院,请求撤销《调解书》。

  记者了解到,2011年12月文昌市法院驳回了福山村民的诉讼请求。福山村民后向省一中院上诉,2012年3月份省一中院撤消了文昌市法院的一审裁定并发回重审。文昌市法院重审查明,没有证据证明《调解书》系作伪情况下产生,福山村该请求不予认定。但蹊跷的是,今年1月14日文昌市法院仍重新判决《调解书》无效。

  陈玉农向记者介绍了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情:福山村民在后坑尾栽植的几亩苗木被文明村村民毁坏拔光。对此,文明村村民说,福山村栽植的那些苗木,系在没有任何争议的文明村的土地上栽植,文明村村民当然可以将那些苗木拔掉。

  屡发毁苗事件让村民不敢再植树

  对于《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解书》被文昌市法院判决无效一事,文昌国土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国土部门调解经过了双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名,系真实意愿的表示,同时经过了镇、市两级国土部门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他也很是不解,国土部门的调解,为何法院就轻而易举地将它推翻了。

  文明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现在正值3月份,是植树的好时节,5年前发生的文明村5亩苗木被福山村民毁坏的事件,让他至今不敢到后坑尾植树造林,他担心再次遭到福山村民报复。文明、福山两村隶属于同一个村委会,本是传统意义上的“兄弟手足”,但多年来却屡屡发生相互毁坏苗木的不愉快事件。这让大家情何以堪?他希望两村能就此停止诉讼,不要兄弟相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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