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林业局副局长王杰介绍说,昆明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并不是招商引资企业。
王杰表示,2012年县政府决定采取两种方式采购苗木,一种是公开招投标,另一种则是针对昆明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而采取的询价采购。最后为了服众,也是按公开招投标的价格向昆明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采购的。
对于林业局给公司征地一事,王杰称这是林业局出于好心才帮助企业。而关于“返还地租”,王杰解释说,这是2013年县上为了解决当年30万株苗木种植任务,所以政府无偿出了67万3千多元给企业。
“目前情况林业局里给出的意见是,让公司参加近期县里面的公开招投标。”禄劝县林业局负责人王杰说,公司是因为管理经营出了问题,与林业局没有关系。
而钱学龙表示,这个意见一是违反了当时政府承诺的“询价采购”原则,另外公开招投标要求是按最低价采购,“我们公司的苗木是在高寒地区培育,相比外地调运进来的苗木培育成本更高,损失也就会更大。”
副县长:公司并未与政府签订框架协议
昨日,禄劝县副县长钱树森介绍说,由于自己2013年11月份才接管这项工作,所以并不清楚该事件的详情。但他同时表示,事前公司一方也并没有与政府签订招商引资的框架协议。
钱树森称,1月6日公司又与县政府进行过沟通,政府给出的意见是,首先由企业拿出解决意见,再做商议。“这件事情,县里面将遵循依法依规的原则处理,最终的决定也将依据县采购办的意见为准,同时还要遵循低价中标原则。”钱树森说,林业局都是按省标苗木标准执行,“不管是1年还是2年,只要符合这个标准的苗木我们都要。”
对于公司提供的会议纪要证明,钱树森表示,会议纪要只管当年,不能长期生效,“所以该林木种植公司并不能证明自己是政府招商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