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推进《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57号令)的宣贯与执行,《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新闻通气会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信息中心召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崔丽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社会宣传处副处长张茜、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辉、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管理处副处长陈一军以及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处长邹华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处长邹华对《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完成情况从修订思路和内容变化两个方面作了介绍:
一、修订工作思路主要聚焦三个方面:一是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提出的“加强垃圾综合治理”任务,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管理“破解难题、补上短板”的总体要求,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体制机制;二是对照中央环保督查意见,在法律制度层面落实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全程管控等要求;三是延伸管理环节,强化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
二、内容变化情况可归纳为四个特点:一是遵循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理念,进一步发挥立法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的引领、导向作用;二是按照全品种、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思路,按照各类建筑垃圾的特性,明确了相应的处理途径;三是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专项规划建设、资源化产品强制使用制度、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中转分拣规范、运输单位招投标办法、运输许可证吊销规定的管理制度;四是重塑建筑垃圾管理流程,明确从分类排放(投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中转分拣、到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的管理规范。
会议强调:下一步工作中,宣贯执行新规将是2018年建筑垃圾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将着重抓好实施成效,并制定了四项具体措施来保障新规的宣贯和执行工作得到有序推进:一是切实加强全程管控力度;二是严把行政许可准入退出;三是大力推进设施布局规划;四是大力推广资源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