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Close

开门立法 本市推进生活垃圾立法科学民主化

坚持开门立法,推进本市生活垃圾立法科学民主化2.jpg

坚持开门立法,推进本市生活垃圾立法科学民主化.jpg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为确保《条例》立法工作有序推进,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起草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内部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为提高立法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加快条例起草进程,3月30日,市绿化市容局会同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组织部分环卫作业单位召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内部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市绿化市容局法规处、环卫处、市质监中心相关领导和浦东、黄浦、杨浦、长宁、虹口、宝山、松江、青浦、崇明等多家环卫作业单位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市质监中心副主任傅丽萍主持。

会上,《条例》起草小组对本次立法的背景、《条例》的起草过程以及主要制度和内容作了简要介绍和解释。《条例》的起草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以全社会普遍参与为基础,全市各区、各街镇要承担更多职责,细化部门分工,坚持软引导和硬约束,作业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接受市民和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建立。

与会环卫作业单位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的内容,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围绕垃圾分类收运单位的确定、垃圾收集、运输的服务规范、混装混运的难题破解及监管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分析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强化产生责任、提高惩戒约束力度、规范中转站设施建设等相关建议。

下一步,《条例》起草小组将根据座谈会形成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的制定,科学有序地推进《条例》立法工作。

相关文章: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