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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口水域责任区积极探索水域环境管理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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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长江口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实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在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的引导下,长江口水域沿岸各责任区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分类环保宣传等各类自治管理活动。

责任区内某船务企业以“绿色修船,爱护自然”为经营理念,主动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成立专业的保洁队伍,定期对单位所有的码头、防浪堤及周边浅水滩涂进行清理;严格执行进出船坞申报和监管工作,保证船舶进出坞时无污染物;加强各类废弃物的接收、处置监管工作,深入完善自治管理,切实维护好长江口水域市容环境卫生。

某重型装配制造生产基地单位则积极探索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划分文明卫生责任区域,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环境卫生管理;建立文明卫生检查考核措施,由督导队对各部门文明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汇总;与保洁作业单位签订垃圾清运合同与保洁清理合同,优化垃圾处置流程;做好食堂餐厨垃圾收集措施、生活区垃圾收集措施以及办公楼垃圾收集措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为更有效地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

某大型国企更是将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列入长效管理,签订水面保洁协议、陆域保洁和垃圾清运协议,并组建了一支备铲车、自卸车、压缩清运车等机械化装备的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定期清理水域沉积垃圾,切实有效地做好码头、浅水滩涂以及沿江堤岸等水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公司还制定了“船岸一体化管理制度”,第一时间对停靠的船舶进行两类容器设置和使用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力度。

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的不断付出。在市水管处的指导和督促下,长江口水域责任区单位成立了长江口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自治管理委员会,形成自治管理公约,各成员单位通过相互学习交流对责任区管理工作有了积极的推动,进一步改善了长江口沿岸水域环境面貌,提高责任区单位监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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