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河南
工程名称:
河南安阳市政府采购维修及租赁、摆放花卉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工程要求
交验期
1
内墙粉刷
4416平方米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
2
墙面保洁
532平方米
3
更换暖气罩
55个
4
楼顶换房檐
76米
5
钢架翻新
20吨
6
设置、布置人文环境
7
租赁、摆放花卉
45盆
报名条件:
五、投标企业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和履约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申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投标单位需具有二级以上装饰装修资质证书。六、注意事项: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且加注日期。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6月11日上午9:00时。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安阳市总工会大楼南配楼二楼东厅。九、投标保证金标准:人民币2500元。。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账户内退回。如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视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十、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十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
报名期限:
2010-6-2|2010-6-9
联 系 人:
刘晓雁
联系:
0372-5109137
联系传真:
0372-5109084
联系地址:
安阳市财政局办公大楼1011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