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期: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1.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5. 资金来源:自筹。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另计。截标前仍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持iKey在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登记资信档案、进行加密和身份认证,从而在招投标过程中实现电子签章要求。截标前仍可登记资信档案参加投标。未按规定登记资信档案并实现电子签章、加密、身份认证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书面投标。
帐户名称: 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开户行1: 中国建设银行安溪县支行 帐号: 350001905
开户行2: 兴业银行泉州安溪支行 帐号: 000217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或工程名称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三、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0年5月27日至2010年6月2日止到安溪县规划建设局四楼党支部室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招标资料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投标人应于 2010 年6月8日15:30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交易卡。
五、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地点
内 容
时
报名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